麒麟镇人民政府:
你镇《关于请求批准麒麟村、新安村、阳和村、泊塘村、梅花村等五村村庄规划的请示》(麒政发〔2024〕75号)悉。经研究,现批复如下:
一、原则同意《麒麟镇麒麟村村庄规划(2021-2035年)》、《麒麟镇新安村村庄规划(2021-2035年)》、《麒麟镇阳和村村庄规划(2021-2035年)》、《麒麟镇泊塘村村庄规划(2021-2035年)》、《麒麟镇梅花村村庄规划(2021-2035年)》。
二、你镇要强化规划监督管理,严格落实规划内容。规划调整必须按相关法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。
2024年10月19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抄送:县委办公室,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,县政协办公室。

